元山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元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函〔2020〕4号)的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现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元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电话:0839-6441175)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修订后的《条例》颁布以来,元山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
2019年,我镇通过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条,其中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3条,工作动态信息数79条,财务信息3条,其他信息115条。公示内容主要为我镇工作推进进展、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和与群众相关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 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撰写信息,上传公开内容,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做到了信息公开准确无误;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登记,编制职权目录并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我镇公开信息通过“掌上剑门”“广元手机报”“剑阁发布”“广元手机台”、“广元日报”等多途径对外发布;二是建设政府微信公众号,把微信公众号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三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开镇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和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还设置了其他政府信息公示专栏,定期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县、镇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四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0839-6441175)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五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的期待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日趋多样,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面临主动公开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稳定和专业化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以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加快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改版升级,通过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的优化,持续深化栏目内容,完善常态化监测措施,拓展网站功能。加大政务新媒体平台和传统载体政务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好“平台”和“窗口”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大信息辐射面。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众关注关心的热点,进一步加大“五公开”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公开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作进一步规范。
(三)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县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政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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