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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27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9-01-28 18:30 字体: [ ]

剑阁县毛坝乡2017年度村财乡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19年1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按照剑阁县人民政府审定的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剑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2月10日,对剑阁县毛坝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村财乡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2017年度乡对村级财务工作管理、村级财务收支、村级债务、产业扶贫资金管理等进行了审计,对重要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

剑阁县毛坝乡下辖团山、百花、元山、宝桥、茶园、斑竹光华7个自然村,其村级财务于2009年实行乡财政所代理核算,分村设立账套进行会计核算,推行村记、乡审、县监督,2013年采用电算化管理,进行财务数据的传递、查询和监控;确定乡财政所所长为村级账务管理人员,村文书为报账员,组成了以村联勤委主任为组长、成员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3—5人对村级开支进行监督、审核。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一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开展较为规范。毛坝乡制定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村级财务管理中村、乡两级责任人员及职责、规范了村级财务行为、村级财务公开全面推行,落实农村民主理财制度,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二是村级财务核算较为准确,账务处理较为规范,农村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三是村级债务管理规范,没有形成新增债务;四是扶贫产业资金使用规范,助力农村脱贫任务完成。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毛坝乡政府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还存在做账不及时、账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及时做账,本次审计抽查2016年、2017年村级财务做账情况发现,毛坝乡存在村级财务报账做账不及时现象;二是往来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清收;三是做账依据不充分,本次抽查2016年、2017年团山、百花村财务支出中发现,存在部分办公用品和零工费开支依据不充分现象;四是部分大额开支未按规定程序签字审核,本次抽查发现团山、光华、斑竹等村2016年、2017年费用支出发现,存在费用审核程序不严格现象。

四、审计处理和建议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剑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专项调查审计建议:

(一)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督促村级财务报账。

(二)严格遵守会计法规定,规范财务核算。不得再将不应由村级承担费用由村级财务支出,对于不完整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

(三)严格履行民主理财制度,遵守开支审批程序,保证村级资金的安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毛坝乡人民政府正在进行整改落实中。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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