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第4号)

发布机构: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1-28 19:50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经县总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湖北省等疫情高危地区来剑、返剑人员全覆盖开展核查、监测和管控工作,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一车一人。

各乡镇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所有进出剑阁的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县、乡、村道全部设置卡口,对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对人员进行健康筛查。

县文旅体、商合部门牵头负责,对入住宾馆的湖北及重点疫区来剑人员,实行每日登记、每日报告。

县卫健部门负责,对到剑阁就诊的所有外地病人进行登记。县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对外省籍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登记。

县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对各类工地的外省籍施工人员进行登记。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市场、商场的湖北及重点疫区来剑人员进行登记。

县经信科部门牵头负责,对所有工厂、企业的外省籍返剑人员进行登记。

所有外来人员和近期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剑人员,居家或医学观察14天。对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务工尚未返乡的剑阁籍人员,做好不返乡不外出劝诫工作。

县卫健部门负责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都要报告自己外出和外地亲属来访情况。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总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