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机构: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1-12 17:10 字体: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公司已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开封马灯育肥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1000万元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八组

建设单位: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八组,占地面积约22亩,外购商品仔猪,存栏7000头,年出栏14000头育肥猪,新建标准化育肥舍4栋、隔离舍1栋等,新建办公及生活用房、转猪通道及附属用房等。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收集管网、场地绿化等,外购饲料。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马灯村八组

联系方式:王先生18781621133   邮箱:429020869@qq.com   邮编:62831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杨工 028-83310179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

2.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12日-25日)。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

剑阁县汇科牧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