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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机构: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1-20 16:51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已经委托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么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剑阁县四丰养殖场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碗泉乡泉水村五组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3栋育肥猪圈舍及办公生活用房、转猪通道及附属用房等,总占地面积约13731.54平方米,配套入场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处理等设施。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栏育肥猪8100头。

5、项目投资:105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碗泉乡泉水村四组

邮编: 628300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152283179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8)-2906130

通讯地址:德阳市上美广场A座25-12室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參内容)。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剑阁县四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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