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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深入剑阁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6-16 17:34 字体: [ ]

6月15日,广元市民政局副局长范正勇带队深入剑阁县民政服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县民政局副局长任强熙及养老股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本次行动采取实地查看、现场问询、情况复核的方式,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康复院、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针对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大宣传”,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服务对象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消费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大排查”,全面摸清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大整治”,整改一批突出的安全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范正勇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服务机构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三大”行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范重大风险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具体行动。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 要求,肩负起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把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研判和部署,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实做细“三大”行动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分管局领导要结合业务工作带头深入单位(机构)检查指导, 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抓牢抓实。三是进一步严格督导检查。针对民政服务机构“三大”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核查和暗访,发现问题必须“立查立改”,对拒不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直接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函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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