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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9-23 09:59 字体: [ ]

剑府通〔2021〕11号

为提高我县风力发电生产能力和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中节能广元剑阁天台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汉阳镇永泉村,剑门关镇茶坪村、元岭村、健民村、新龙村,江口镇木林坝社区、高堂村、灌林村、春雷村、陵丰村、七林村,张王镇金号村、穿井村,普安镇新中村(详见附件)。拟征收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人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剑阁县汉阳镇永泉村拟征地范围图

2.剑阁县剑门关镇茶坪村、元岭村、健民村、新龙村拟征地范围图

3.剑阁县江口镇高堂村、灌林村、木林坝社区、春雷村、陵丰村、七林村拟征地范围图

4.剑阁县张王镇金号村、穿井村拟征地范围图

5.剑阁县普安镇新中村拟征地范围图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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