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2〕25号
为加快推进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姚家镇银溪村二组集体土地5.0894亩。
二、征收土地现状
经现场调查,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拟征地范围均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拟用于剑阁县地质科普博物馆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规定,姚家镇银溪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区片价为40500元/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比例为3:7)。
五、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拟征地范围不涉及人口安置。
六、补偿登记
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到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进行补偿登记。
七、其它事项
如多数(一半以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在公告有效期内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申请听证。公告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
联系方式及地址: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罗雯斗 电话18283997718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庞 勇 电话13684333269
办公地址: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9号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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