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李俊学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怀新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卫 春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光勇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袁术健、嘉崇榕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蒲皓旻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 瑶同志为县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雯斗同志为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 鹏同志为县国土整治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敏增同志为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试用期一年);
魏先永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春梅同志为县龙王潭水库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占银同志为县农村能源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左学东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兴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林荣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龄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 雍同志为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圣葳同志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卫 春同志的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总经济师职务;
杨光勇同志的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袁术健同志的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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