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人发〔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2022年6月17日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熊丽蓉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李 勇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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