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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7+7+3”模式巩固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07-26 10:29 字体: [ ]

进一步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和发展差距,共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县实施7+7+3”模式,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36个村“三类村”(省级重点帮扶村、低收入村、产业发展薄弱村)和9.6万户“两类户”(脱贫户、农村低收入户),按照生产生活条件和收入状况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助村帮户”台账进行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助村大行动

(一)实施发挥党建引领行动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提升“两委”组织力和实施力;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作用,利用行业优势,引进和孵化产业发展带头人;加强村(社区)党群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功能完善配套,为群众参与村(社区)事务、休闲娱乐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环境。

(二)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对10个省级低收入村,分别落实一个对口帮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对20个县级低收入村,分别落实一个县内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企业可围绕发展需求并结合行业部门意见,协助帮扶村开展产业规划发展,支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群众参与企业务工。

(三)实施“加大低收入村投入行动”。对低收入重点倾斜中省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及对口帮扶资金,每个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切实加强交通、水利、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加强特色产业园建设行动”。对新老村园“两手抓”,新建园区围绕扩大规模做增量,老旧园区围绕提质增效做存量。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发展补短,老园打通产业间隔,补齐断档产业;省级低收入村产业园扶持规模不低于500亩,县级低收入村产业园扶持规模不低于300亩;养殖土鸡不低于10000羽、肉牛羊不低于1000头。实施“加强种养业大户扶持行动”。对低收入村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种粮大户发展产业给予重点支持,每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种粮大户10户以上。实施“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行动”。每个低收入村公益性岗位不低于10个(如水管员、护林员等),主要解决低收入家庭成员就地就业,确保家庭稳定增收。实施“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行动”。充分发挥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成果,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通过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激发原有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确保低收入村集体经济人均年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增速超过全县平均水平。

落实帮户项扶持

)发挥社会各界帮扶促增收。发挥人大代表“三联三助”、政协委员“三联三促”以及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强监测户的联系帮扶,促进监测户稳定增收。

(二)加大资金倾斜支持促增收。大力推行小额信贷、“富民贷”和农业发展资金向低收入村倾斜,重点扶持有发展能力和意愿的低收入人群、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产经营项目,对监测户发展种养业项目,可给予3—5万元小额信贷和0.3-20万元的“富民贷”资金扶持。

(三)有序开展务工培训输出促增收。加强对低收入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优化“点对点”有组织地向外输出务工等措施,确保实现有劳动力脱贫家庭至少1人就业。

(四)加强帮扶车间吸纳能力促增收。增强帮扶车间吸纳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就业能力,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资金,应支持有条件的低收入村建立1个帮扶车间,就近吸纳村内低收入人口,尤其是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就业增收。

(五)优先支持鼓励就业创业促增收。优先转移低收入村劳动力前往省内外企业务工,鼓励县内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建项目、来料加工厂、“帮帮摊”等优先招录低收入村劳动力,对低收入村内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根据需求和意愿开展创业培训,并及时兑付创业补贴、创业贴息担保贷款等。

(六)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方式促增收。全面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低收入村推行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不低于2个,优先吸纳监测户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务工,增加收入。

(七)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促增收。充分发挥好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等各项救(补)助政策,对低收入村中的低收入人群、脱贫户、监测户、特殊困难户实现全覆盖,筑牢返贫底线“防火墙”。

扎实开展三色监测帮扶

围绕实施助村“七大行动”,落实帮户“七项扶持”,严实开展“三色”监测帮扶。对易返贫致贫户实行干部联系制度,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负责联系“红色预警”易返贫致贫户(对一年以上无法消除风险的,实行红色预警,开展长期帮扶),县级部门或乡镇科级领导联系“黄色预警”易返贫致贫户(对半年以上无法消除风险的,实行黄色预警,开展重点帮扶),其他干部联系“蓝色预警”易返贫致贫户(对半年内能够消除风险的,实行蓝色预警,开展专项帮扶),确保联系户人均年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县乡村振兴局 王再敏)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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