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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09-26 16:26 字体: [ ]

图解:《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剑府办函〔202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剑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有效整合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2〕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突出已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规范管理、注重实效”要求和“多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理念,坚持重点瞄准已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重点帮扶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重点倾向农业园区和支持发展产业的原则,兼顾其他村(户),将衔接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三、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主要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具体见附件2)。

(一)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水利、人居环境整治3类项目。

1.农村交通建设。新建白龙镇河垭村等92个村通村组水泥路206公里,维修整治普安镇亮垭村等31个村破损道路36处(含农村桥梁3座),畅通东宝镇联合村等27个撤并建制村工程107.4公里,新(改)建香沉镇等便民综合运输服务站10个。

2.水利建设。新(改)建柳沟镇长安村等22个村农村供水工程,治理王河镇水土流失面积22平方公里,加固小型病险水库6座,整治汉阳镇壮岭村河道2公里。

3.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2座、垃圾房71个。发展金仙镇西河村青岗岭安置点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

(二)产业发展,主要包括林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发展、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项目。

1.林业产业发展。提升二龙核桃现代林业园区、木马华丰笋用竹园区、普安水池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巩固管护核桃产业9830亩、核桃品种改良2180亩,补助公兴镇人马垭村等9个村中药材种植2345亩,扩建下寺镇峰垭村经济花卉基地,新增公兴镇新生村等3个村中药材和林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3套,聘用核桃技术员4名,培训林业技术1000人次,新建林业科技示范标准化基地建设3200亩,有机认证林产品“三品一标”2个(二龙园区金丝皇菊、白龙元宝枫),建设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3处,培育普安镇、公兴镇、姚家镇国有林场油茶保障性苗圃160亩和普安镇小玲珑社区培育硕星良种核桃穗芽120万条。

2.农业产业发展。巩固提升村特色产业园、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豆玉米万亩示范区3个、核心示范点3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6.6万亩,拓展粮油基地2000亩,新开挖稻田综合种养8000亩,发展升钟湖库区越冬蔬菜7140亩、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953.04亩。在公兴镇宝龙村等4个村新建冻库3个、烘干设施设备1处。改(扩)建一批肉牛羊、土鸡、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扶持白龙镇远大村等17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实施小麦种植社会化服务、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校地合作、龙头企业和家庭农村培育等项目。对全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进行贴息。

3.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建东宝镇双西村等10个村生产作业道路12.44公里,在白龙镇河垭村等24个村实施提灌站建设项目,配套提升开封镇碗泉村等9个村产业基础设施。新(改)建开封碗泉村等6个村园区道路建设18.9公里、排洪渠303米、路边沟1.6公里。整治山坪塘109口、石河堰7道、蓄水池4口、渠道2.4公里,安装输水管道800米。

(三)其他。

1.聘用360名水利巡管员。

2.实施雨露计划。

3.建设产业防风林14.5公里。

4.实施樵店乡七一社区等9个村(社区)人居环境改善绿化建设项目,汉阳镇壮岭村等18个村生态植被恢复。

5.治理县域内松材线虫病。

6.采购森林灭火器材。

7.规划建设巩固林业产业基地。

四、整合资金

(一)项目投资情况。2022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项目总投资66558.2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9583.5万元。

1.基础设施类。总投资16135.9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2689.18万元。具体为农村交通12216.01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799.8万元;水利工程2906.3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906.38万元;人居环境整治1013.51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83万元。

2.产业发展类。总投资48945.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5417.32万元。具体为林业产业发展2580.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580.5万元;农业产业发展41174.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7684.7万元;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5190.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152.12万元。

3.其他类。总投资147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477万元。具体为雨露计划500万元,聘用水利巡管员216万元,产业防风林125万元,林业生态植被恢复项目411万元,松材线虫病治理项目120万元,森林防灭火器材采购项目85万元,林业产业基地巩固建设规划2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2022年,我县实际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4958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858.5万元、省级资金17725万元(详见附件1)。

1.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3185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822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25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485万元、农田建设资金858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16.5万元。

2.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772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654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74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4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25万元、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公路部分)4151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困难与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对照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抓实抓细,确保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有序推进。

(二)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原则,项目资金主管部门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公告公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剑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剑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整合程序、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内容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内容。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资金项目下达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公示公告,合规合法选择项目实施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报账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库相关信息。

(四)强化监管,逗硬考核。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纳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审计局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监督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全面保障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申报、过程监管、绩效体现;资产类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移交,公益性资产要建立完善后续管护制度,经营性资产要建立完善营运机制,确保资产发挥效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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