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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2-10-14 19:20 字体: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报请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

自2022年10月14日20时起,将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179号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

自2022年10月14日20时起,将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80号、普安镇闻溪路87-113号(原武装部办公楼)、原食品厂老住宿楼195号、原金都大厦、金都巷子、雪花广场的风险等级由低风险区调整中风险区。

广元市剑阁县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调整风险区后,按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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