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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1:31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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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交函〔2022〕60号


王宇攀等5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市配送服务的建议》(第1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城市配送服务规范》要求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我局将加强物流配送企业工作督促指导:一是配送车辆需符合GB/T29912的规定,并优先选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统一张贴、喷涂专用标识;二是选配符合GB/T37706要求的车用起重尾板或其他便于货物装卸的附加装置,安装符合JT/T794规定的定位系统终端;三是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城市配送专用车辆需符合JT/T1234的规定,从事配送的电动三轮车需符合YZ/T 0136的规定;四是运输途中出现物品散落、损坏、捆绑不牢等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对物品加以整理和栓固,当遇到交通事故、路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无法准时送达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如车辆不能及时修复,或需要长时间停留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转运或就近处理,同时登记备案;五是车辆停靠作业时,应对车辆采取三角木等锁固措施,不影响周围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六是宜采用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配送等多种形式的集约化配送模式。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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