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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31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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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财函〔2022〕37号

付奎、杜剑新、李勇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建议》(第6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出台的惠民惠农政策。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始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但根据农村商业保险清理和相关工作要求,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不再下达量化目标和任务,部分乡镇在宣传引导上有所乏力。根据你们提出的两点建议,结合工作实际,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农业农村、林业等有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定人定责、扎实推进,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政府基层组织作用,弥补保险机构基层服务的短板,严防乡镇在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工作中的“缺位”现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政府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但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采取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农业保险基本政策、原则和内涵等方面的宣传,尽可能地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接受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承保理赔。要严格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做到“愿保尽保”。保险经办机构要对保险标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据实进行审验,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准确。严禁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加强出险接报案管理,加快查勘定损速度。严禁随意更改赔付标准,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禁均摊或者变相均摊赔款。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限时结案制和责任追究制。

再次感谢你们对剑阁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剑阁县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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