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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1:16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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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广剑环函〔2022〕62号

张威、母利东、蒲志慧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好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第119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剑阁县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通知》(剑环委办发〔2022〕6号)、《剑阁县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剑环委办发〔2022〕5号)、《剑阁县秸秆禁烧联防联控工作职责清单》对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组织县级相关部门、乡镇召开《2022年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暨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

(二)全面巡查分片督导。一是剑阁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四个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所有乡镇露天焚烧秸秆管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各职能部门、乡镇按照领导分片包干的形式开展多轮多次巡查。二是对首次焚烧秸秆的人员采取教育劝导方式,对屡教不改的人员严格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夏收秋收大型节假日期间,我局安排值班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乡镇。四是我局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分片巡查小组,由各分管领导分片对乡镇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工作。

(三)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6.5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发禁烧通告及宣传材料2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00余次,推送秸秆禁烧宣传信息和短视频100余条,引导教育农户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焚烧秸秆即违法”的意识,使广大农民群众对秸秆露天焚烧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禁烧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成效

截至9月27日,我县共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21天(次),发现并处置火点17处,一对一督促提醒有关乡镇13次,并在年终考核时,对发现存在秸秆焚烧的乡镇扣除相应考核分数;大气环境优良天数265天,优良率98.1%,同比上涨2.9%,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分解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夯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抓好重点管控。抓好高速公路、高铁、国道、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管控。抓好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期间、重污染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期管控。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秸秆禁烧规定的自觉性。

感谢你们对剑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请进一步加大后期各类污染事件的举报监督。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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