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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林业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机构: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2-11-04 11:37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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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剑林函〔2022〕65号

白金波、王思俊、梁建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再度呼吁加大我县古柏(皇柏)树保护的建议》(第12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部门联动排查出来散落在我县各村的古柏树”和“及时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搞好分散古柏树的保护和维护”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20年4月起至9月底,联动乡镇政府,重新对全县蜀道及零星古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株定位、标号、登记,实行身份化识别管理和挂牌保护。通过采集每株古树的GPS坐标、树 高、冠幅、胸径、树龄、生长状况等情况,建立了“一树一档”电子信息档案。通过普查,全县境内现有自秦汉以来树龄100年以上的(含100年)古树12606株,其中:蜀道古树7803株,零星古树4803株。蜀道古树已全面完成认定及挂牌工作,零星古树按程序上报认定和发布,其中已完成一级零星古树108株的申报认定,二三级零星古树4695株正在按程序认定和发布,现均已纳入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范围。

二、关于“加大保护古柏、古树的宣传力度和对破坏古柏的执法”的建议

(一)加大保护古柏、古树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古树名木是我县重要的生态资源,古树名木保护成效是反映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宣传工作,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尤为重要。为了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深入人心,剑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QQ及微信等媒体平台播放和发布宣传信息,常态化组织林业职工、村组干部和生态护林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宣讲政策,发放资料,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宣传和普及工作,积极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和进林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保护意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保护宣传教育,全面普及群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把古树文化、古树情结植根群众心里,切实增强广大群众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行政执法,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2014年我县颁布实施了《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20年1月四川省颁布实施了《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22年1月广元市颁布实施了《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蜀道沿线集镇、道路、民房、项目建设审批制度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条例,为古树名木及蜀道古柏保护提供坚强的法制后盾。同时,我局与县森林警察大队通力协作,加大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执行《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违规采集、销售运输、移栽古树名木及珍稀树木,依法打击剃枝搂叶、挖掘根茎等破坏树体和在古树名木周边违法建设、违规开采、乱搭乱建、地面硬化、倾倒垃圾等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了古树名木自然生长的环境,让古树名木在强有力保护措施下繁衍生息,长盛不衰。

剑阁县林业局

2022年9月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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