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剑综执函〔2022〕23号
唐永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清江河增设垃圾箱的建议》(第1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江河作为县城居民散步、游玩的休闲场所之一,2020年以前清江河堤沿途均设置有果皮箱,方便路人投掷零散垃圾。随着清江河堤路段日渐繁华,餐馆、饭店等商铺数量也逐年增加,个别店铺为保持门前地面干净,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堆放于河堤果皮箱旁或者投掷于果皮箱内,给环卫人员清扫收集带来极大不便,往来群众投诉不断。对此,县环卫中心经过实地查看后,拆除了河堤上的部分果皮箱,在车行道上行至河堤的每个路口处,均配置有垃圾收集容器,既方便了行人投放垃圾,又给收集车清运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城区道路规划,适时对环卫设施配置进行优化调整,尽可能满足群众的需要。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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