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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1-17 17:41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经请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我县将于11月26日举行的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和填写健康申报卡(见附件)。

二、考生赴考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做好个人防护,如至少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以上级别的口罩、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等,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距离,避免交谈,保存好购票、购物相关支付记录、票据备查。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以及健康申报卡(纸质),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扫场所码、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小弹窗”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8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4)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

(5)除高风险区外的地区的来(返)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三天三检”“入广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前;

(6)考试前8天内有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省(自治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考前6天内有广东、重庆、河南、河北、黑龙江、山西等省(市)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

(7)考试前按疫情排查管控规定需执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9)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初筛阳性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10)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

(11)其他尚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不聚集管理或社区管理的人员。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建议至少医用外科以上级别),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剑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及市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及其他涉疫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剑阁县最新的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我县防疫政策根据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剑阁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39-6603859,剑阁县卫生健康局:0839-6600517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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