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1.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县级部门和乡镇的目标绩效指标制定、目标运行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指标的分解,运行监管、督促落实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4.负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省市和县定民生实事任务分解、督促落实、考核迎检和汇总上报等工作。
6.负责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做好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制定下达剑阁县2023年县级部门和乡镇目标绩效指标。并做好日常运行监控工作,适时对部门和乡镇进行调研、督导、检查。
(三)做好我县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做好迎接市上对我县综合目标考评相关工作。
(五)做好各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做好省市和我县民生实事工作。
(七)负责解决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工作。
(八)做好上级检查我重大决策落实、环保、巡视整改、经济运行、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的协调、筹备、迎检工作。
第二部分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52248.77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83704.57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52248.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2248.7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52248.77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248.77元,占93.11%;项目支出100000.00元,占6.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52248.77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83704.57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2248.7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6741.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69.76元、卫生健康支出52334.88元、住房保障支出78502.3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52248.7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3771.8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6741.81元,占83.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69.76元,占7.21%;卫生健康支出52334.88元,占3.60%;住房保障支出78502.32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6741.81元,主要用于: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669.7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2334.8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8502.3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2248.77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8043.8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04204.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增加5200.00元,增加52%。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204.88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72.35元,主要原因是工会和福利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24.8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4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开展目标管理、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剑阁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