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概况
一、职能简介
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确保监所安全方面:一是对在押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风险评估、心理干预、安全排查、感化教育;二是对在职民辅警定期进行安全警示谈话,做到安全意识随时在心里;三是完善监所硬件设施,确保监所安全。
业务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监所精细化管理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四是协助侦查部门破案,提升群众满意度。
队伍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民辅警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位民辅警在日常工作中以及生活中都有一个较为健康的思想;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三是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活动;四是深入推进从优待警,提升民辅警的职业归属感。
疫情防控方面:一是稳步推进民辅警疫苗接种工作,做到能接应接尽接;二是监所定期对办公、监区进行消杀工作,做到监所无死角消毒;三是严格把关外来人员的防疫工作,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外来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
第二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看守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4842924.0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69106.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收入预算4842924.02元,其中:上年结转157026.98元,占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85897.04元,占9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支出预算4842924.02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366.45元,占77.7%;项目支出1081557.57元,占22.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4842924.0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69106.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85897.04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026.98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305221.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978.72元、卫生健康支出119489.36元、住房保障支出179234.0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4685897.04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78917.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148194.92元,占88.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978.72元,占5.1%、卫生健康支出119489.36元,占2.55%、住房保障支出179234.04元,占3.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91394.92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6800.00元,主要用于:在押人员伙食费、衣被费、医疗费、监区水电燃气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8978.72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分别为119489.3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234.04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61366.45元,其中:
人员经费3266867.2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辅警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94499.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看守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用于1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看守所执法执勤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看守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4499.24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3767.89元,减少12.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看守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看守所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看守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其中:人员类项目4 个,涉及预算326.69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49.2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2.6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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