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地方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各乡(镇)卫生院 | ||||
项目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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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60.71 | 3560.71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773.27 | 2773.27 | 100% | ||||
省级资金 | 515.23 | 515.23 | 100% | ||||
地方资金 | 272.21 | 272.21 | 10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疾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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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疾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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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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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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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4.00% | |||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93.78% | |||||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 ≥90% | 93.76%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97.40% |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0% | 91.82% |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 30803人 | 34837人 | |||||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 9195人 | 10045人 | |||||
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 | ≥90% | 95% | |||||
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区县覆盖率 | ≥92% | 95%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 100.00% | |||||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98.94% |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89.63%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 68.68% | |||||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 | ≥90% | 100.00% | |||||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脱贫县覆盖率 | ≥100% | 100.00% | |||||
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 | ≥90% | 98.98% |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 | 80.68% | |||||
项目地区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PKU和CH)筛查率 | ≥95% | 99.78% | |||||
项目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85% | 96.88% | |||||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 | ≥100% | 110.64% | |||||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 ≥18% | 21.00% | |||||
质量指标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60% | 94.76 |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0% | 82.89% |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0% | 82.29%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0% | 64.35%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95% | 100.00%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90% | 98.19% | |||||
效
益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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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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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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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 不断缩小 | 不断缩小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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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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