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1-04 09:28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3年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四季度,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399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39条。

(二)政务新媒体。截至目前,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19个,其中,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17个。各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良好,未产生因政务公开而引起的重大舆情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信息公开错敏信息多。个别单位在审核、发布政务信息时,未认真落实管办主体责任及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要求,致使严重错敏信息频发。

(二)政府网站公开更新频率低。个别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积极性不高,公开数量较少。如:樵店乡、秀钟乡、羊岭镇、武连镇、演圣镇、姚家镇、金仙镇、盐店镇、香沉镇、普安镇、白龙镇、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经信科局、县文旅体局在四季度政务信息发布数均为5条以下,特别是樵店乡、秀钟乡、县住建局发布数为0条,远未达到一个季度12条的任务。部分政府信息长期存在公开不及时现象,例如单位审计调查结果等信息普遍公开滞后,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足,如:县卫健局公开征求“十四五”发展规划未及时反馈意见且在多次催促后,截至目前仍未对反馈意见进行挂网公开,严重影响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三)重点信息转载意识低。四季度重点信息转载情况较上季度有所好转,大部分单位都能做到及时转载,但仍有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转载或及时转载,同时也未向我办说明未转载或未及时转载原因。例如“剑阁应急”、“剑阁人社”等微信公众号存在较长时期内未转载重点政务信息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强化公开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导向,坚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坚持“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和 “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力紧盯信息公开关键环节,补足存在的漏洞短板,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力度,同时将上网信息逐一登记,做好台账,统一归档。要指定专人负责读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监管不严不力、错敏信息易发频发等问题。

(二)盯紧政务公开信息质量,规范公开标准化。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对标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政务公开主体建设标准、规范、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时效要求,持续开展动态监管。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2024年我办将对阶段更新、冲量上报、更新缓慢等情况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

(三)持续加大“转载”力度,提升转载联动性。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充分认识到重点政务信息转载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落实重点信息转载责任,全县要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传播格局,对转载发布的信息,要在发布的信息中注明信息来源,保证来源可追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要严格遵照重点信息转载时限,及时高效完成转发任务。同时,对功能相近、利用率低,维护能力较弱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注销。

本季度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详见附件2)要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纸质档及电子档)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奕麟 黄荣科0839-6600926)。

部分内容有删减。


附件:1.2023年四季度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附件1

2023年四季度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网站信息报送工作

完成“好”

东宝镇、杨村镇、汉阳镇、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剑阁生态环境局

完成“较好”

涂山镇、木马镇、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信息转载工作

完成“好”

王河镇、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融媒体中心

完成“较好”

剑门关镇、张王镇、普安镇、县文旅体局、县司法局、县综合执法局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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