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教督委〔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意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 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四川省《教育督导实施意见》等有 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王洪卫等50 名同志为第二届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名单附后),聘期3 年。责任督学在教育督导责任区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聘任何贵林等12名同志为教育督导责任区主任(名单附后),负责所在责任区工作。
希望受聘责任督学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教育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和教育督导等相关业务,不断增强创新意识、责任意 识,不断提高督导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确保国 家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的教 育方针,全面依法治教,全面狠抓素质教育,全面促进教育公 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教 育提质工程、建设四川知名教育高地”和县委“1233”执政兴 县战略,推进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转变的总目标,落实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突出“优质、公平”两大主题,按照“六办一建” (办示范高中、办品牌职教、办优质初中、办特色小学、办普 惠幼儿园、办最美乡村学校,建研学劳动实践基地)教育发展 思路,深化“五项改革”,实施教育提质“八大行动”。坚持督 政为首、督学为本、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教育 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各类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剑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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