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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校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8 字体: [ ]


各中小学、幼儿园:

5月23日,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校内发生一起交通事 故, 一年级学生谭某被学校老师车辆碾压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目前,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涉事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被免 职,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此事件教训深刻, 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杜绝 校园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 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涉校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涉校车辆管理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关师生的生 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涉校车辆安全 管理,校(园)长要亲力亲为安排部署涉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把涉校车辆管理纳入校园安全管理重点事项,全面加强涉校车辆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强化人防和技防建设,全面落实涉校车辆管理主体责任。

二 、守好阵地,进一步严密工作措施

(一)除特种车辆、基建工程车辆、食品运送车辆等确因 工作需要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外,其余外来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  园。食品运送车辆或其他外来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需  经保安询查、核实、登记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登记时要 准确掌握车辆驾驶人员、车乘人员及车辆信息。要做到“三定  两限一保”,即定人跟进引导、定行车路线、定停车区域、限  制车速和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并在校门 口设置时速5公里和限鸣标牌),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进入校园。 车辆停放时,需提醒驾驶人员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 出校时要进行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校园。特种车  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保安与学校值班 人员要及时放行、主动进行疏导并指明路径,确保安全通行。 基建工程车辆必须得到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要和教学 区、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进行硬隔离且在工程区域内指定线路上行驶。

(二)校(园)内部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原则上不进入校  (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学校要结合校情,制定可行性方案, 规划好停车区域,有序停放。要落实好“避让出入、错时错峰、 人车分离、分区停放”等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情况下方可出入校(园)。

(三)要对校车管理制度、使用许可证、年检情况、维护 保养情况、行驶线路、停靠站点、行驶道路状况、跟车管理员、 收车验车、监管平台等重点项目逐一开展排查治理,实现“ 一 车一档”。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立即停止接送学生。

(四)临时因中考、高考、体测、演出、研学、体育比赛 等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需要租用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校 方必须要与广运集团剑阁公司签订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协议,运 输公司需提供服务车辆、驾驶人员的合法营运资质以及驾驶员 心理健康证明,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报告。要租用安全性能好的 车辆,聘请驾驶技术过硬的驾驶员,保证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城市公交接送学生。

三、抓好落实,进一步推动硬件达标要加强校园物防和技防建设,确保校门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警示标志、硬质防冲撞等交通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校门口要设置外来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标志,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好“人车分流”和“硬隔离”措施,对停车区域要施划清晰的停车标线和标识,设置相关警示牌。在机动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相关区域要安装监控探头和测速仪,确保无死角,无盲区。

四、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各校(园)要强化对保安的管理与培训,并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和车乘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如有违反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保安不予放行。要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 班会等形式和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 育,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园内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要在机动车 辆停放区域追打嬉闹,要求每一位教职员工在开动车辆前要绕 车一圈,查看视线盲区和车辆底盘情况,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 可驶离。此外,学校要加强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 管责任,教育学生不驾乘“三无车辆”“小黄车”等,要主动 与交通、运管等部门对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治理,营造安全交通环境。

各校(园)要迅速落实通知要求,结合校情,进一步制定 并完善本校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志、标识和设施设备, 全面做好校园进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剑阁县教育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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