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4〕26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1次例会审议意见>的请示》(剑自然资〔2024〕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大蜀道剑门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游客中心建筑方案设计》有关内容。
二、按照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意见,对大蜀道剑门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区游客中心建筑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统筹规划景区游客中心与大蜀道博物馆,严格控制建设规模。
三、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红线范围内无建设用地指标部分要加快组卷上报审批,未取得用地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项目开工前,要落实好地质灾害隐患防护措施。
请你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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