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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剑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4-17 17:43 字体: [ ]

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的通知

近日,剑阁县人民政府印发《剑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规划》指出剑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强县、天府旅游名县、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高品质宜居宜养宜业地等建设,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经济繁荣的现代宜居城市。以“建设蜀道雄关,绿色剑阁”为总目标,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生态大县、宜居强县、旅游名县。

《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总体目标,着力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剑阁县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建设目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城市繁荣、经济发达、乡村振兴、生活富裕、社会和谐、文化倡明、广大人民群众真切享受到生态红利,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加快建成“美丽剑阁幸福家园”。

《规划》提出了六项任务。分别是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生态生活体系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打造特色生态文化品牌。

《规划》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落实资金保障,加大科技创新,持续跟踪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规划》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制订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指南》、《广元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广元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立市的意见》、《广元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等进行编制。

主要目标

2024年,按照省级生态县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补齐补强生态文明建设短板。2025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全面达标。到2030年,继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全面形成。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化成为全体剑阁人民自觉遵守的生活理念。

范围及时限

《规划》范围为剑阁县全域,规划时限为2022-2030年,分为三个阶段:近期2022-2024年、中期2025年、远期2025-2030年。

主要内容

规划任务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涵盖的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个领域来设置,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落实责任管理,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屏障建设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制度,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健全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强化生态环境责任制度,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深入污染攻坚治理。持续巩固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完善固体废物综合监管机制,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优化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修复,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与治理。

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打造绿色金字招牌。做优做强生态产业,持续调整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运输结构,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转型生态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转型绿色生活方式。

(六)夯实生态文化底蕴,提升生态文化内涵。推进生态文化保护传承,拓宽生态文化传播路径,推进生态文化产业发展。

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落实资金保障,加大科技创新,持续跟踪评估等5个方面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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