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的规定,剑阁县应急管理局结合企业自评、矿山现状、安全生产等条件对5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进行了核定。
经核定,我县5家非煤矿山企业符合安全生产风险评级,其中:C级3家、D级2家。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告: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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