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4月组织编制完成了《四川省剑州中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047;姓名:杨建霞)对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四川省剑州中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jg.gov.cn)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1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来电来函反映,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反映。
项目概况:四川省剑州中学校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位于剑阁县普安镇河东街366号,剑州中学校园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5°27′51.10″,北纬32°2′57.45″),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拆除危房664m2;本次建设规划净用地总面积约为0.18hm2,总建筑面积4192.62m2,基底面积691.04m2,容积率2.33,建筑密度38.89%,绿地面积104m2,绿地率5.72%。建筑主要为1栋6层教师保障性住房及相关附属工程、设施设备购置等组成。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共计0.26万m3(自然方,含表土0.01万m3),回填土石方共计0.26万m3(自然方,含表土0.01万m3),无借方,无弃方。本项目总投资14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273万元。本项目已于2024年2月开工,预计于2025年1月竣工,工期为12个月。本项目目前正在施工过程中。
建设单位:四川省剑州中学校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孙先生0839-6622664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何先生0839-6600278
四川省剑州中学校
2024年5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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