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6-07 10:53 字体: [ ]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字解读:《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高效有序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预警预防、分级响应、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广元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剑阁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核事故除外)。

五、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依法规范,科技支撑。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