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4〕48号
县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四川省剑阁县下寺灰岩矿应急排危除险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剑阁县下寺灰岩矿进行排危治理,请你单位督促剑阁县长景矿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剑阁县下寺灰岩矿应急排危除险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请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配合办理排危区域资源及林地手续。
三、请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应急排危相关要求,指导剑阁县长景矿业有限公司完成下寺灰岩矿隐患治理。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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