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省、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推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要求,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剑阁县剑门关镇中心卫生院、剑阁县香江实验学校、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重点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四、检查方式及范围
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剑阁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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