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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矿山安全“一矿一策一专班”的公示

发布机构: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10-10 17:19 字体: [ ]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矿山安全“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措施推进落实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24〕102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煤矿、煤系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专班进行清理完善,进一步明确专班组成单位、责任人员和专班职责,实现“一矿一专班”,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剑阁县金俊陶土矿有限公司(下寺陶土矿)“一矿一策一专班”信息表

一、基本信息表

矿井类型

能力规模

矿井现状

瓦斯等级

水害等级

自燃发火

备注

生产

建设

正常生产

正常建设

整改作业

长停

正在撤除

正在封闭作业


16万吨






低瓦斯

中等

采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2日,已过期

二、专班信息表


省级指导组

市包县

县包矿

监管工作专班

共性任务

个性任务

备注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负责人




刘素英

广元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王  建

剑阁县人民政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寿攀(组长)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员










武俊宇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副局长




成员










张菲明

剑阁县公安局

工作人员




成员










王新平

剑阁县经信科局

安办主任




成员










李 鑫

国网广元剑阁供电公司

工作人员




成员










贾青松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驻矿安监员




三、个性任务清单

1.公示停产停工信息。企业要在矿山明显位置设置停产停工公示牌,标明停产停工时间、停产停工期间安全责任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50)等重要信息。

2.做好应急值守。矿山主要负责人、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向属地行业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果断处置。

3.对长期停产停工的地下矿山进行井口实施“三把锁”管理,防止人员入井引发安全事故或意外事件。

新五房沟煤矿“一矿一策一专班”信息表

一、基本信息表

矿井类型

能力规模

矿井现状

瓦斯等级

水害等级

自燃发火


生产

建设

正常生产

正常建设

整改作业

长停

正在撤除

正在封闭作业


9万吨






低瓦斯

中等


二、专班信息表


省级指导组

市包县

县包矿

监管工作专班

共性任务

个性任务

备注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负责人




刘素英

广元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甘兴礼

县委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寿攀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成员










冉杰

剑阁县下寺镇

副镇长




成员










吴飞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矿山监管股负责人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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