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兴镇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公兴镇 发布时间: 2025-06-26 16:12 字体: [ ]

剑阁县公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R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公兴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260171

其他文件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人姓名

R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公兴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260171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R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0839-6260171

统计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R法律

R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0839-6260171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公兴镇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6260171

行政处罚

事项、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0839-6260171

行政强制

事项、依据、条件、程序

0839-6260171

公共服务

“村能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村能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R其他

公兴镇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长期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0839-6260171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R法律

R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公兴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260171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R法律

R行政法规

R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公兴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260171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R法律

R行政法规

R地方性法规

R规章

R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其他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6260171

教育信息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促进就业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R法律

R行政法规

R地方性法规

R规章

R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其他

生态环境

监督检查情况(特指监督检查结果、不含动态类信息)

R法律

R行政法规

R地方性法规

R规章

R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其他

公共卫生

安全生产

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R行政法规

R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公兴镇

政府网站

次年1月31日前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R行政法规

R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其他依据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6260171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R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次年4月1日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0839-6260171

建议提案

办理结果

R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公兴镇

政务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综合办公室

0839-6260171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R行政法规

R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公兴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260171

(2025年6月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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