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规章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0839-6377598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其他文件 |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行政 执法 |
行政处罚 |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拖延、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上网公示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0839-6377598 |
||
|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
|
对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
|||||||||
|
对企业与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从无偿使用的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中非法获益,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行政处罚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
|||||||||
|
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 |
|||||||||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入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的行政处罚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 |
|||||||||
|
对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行政处罚 |
《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条 |
|||||||||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政处罚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
|||||||||
|
行政强制 |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上网公示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0839-6377598 |
|||
|
其他行政权力 |
通知财政部门暂停拨付与财政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责令暂停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
||||||||
|
财务 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行政法规 |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 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行政法规 |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次年1月31日之前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其 他 公 开 事 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 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次年4月1日之前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0839-6377598
|
||
|
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
行政法规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政策解读 |
审计工作报告解读、审计整改报告特点解读、与审计相关的政策文件的解读 |
行政法规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0839-6377598 |
||
|
工作动态 |
国内动态、省市动态、机关动态 |
其他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0616 |
||
|
公告 |
审计结果公开 |
法律、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
县审计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法规与内审指导股 |
0839-6377598 |
||
|
(2025年6月制) |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