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规章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便民服务中心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其他文件 |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 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规划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 政策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规划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宝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行政 执法 |
行政许可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业采伐许可等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森林防火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5.《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6.《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7.《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东宝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行政处罚 |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村镇规划修建住宅;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草、杂物,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
| 行政强制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制止、铲除;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且情况紧急时的强制避灾疏散依据、条件、程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
| 法定公开事项 | 公共服务 | 社会救助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就业援助等138项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条件、程序 |
行政法规 口其他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2.《剑阁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便民服务中心 |
长期公开 | 东宝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 0839-6558021 | ||
|
财务 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口行政法规 |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东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 0839-6558021 |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 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口行政法规 |
1.《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1.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于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 2.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前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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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 民生 信息 |
乡村振兴 |
政策、措施 及其实施情况 |
口法律 口行政法规 口地方性法规 口规章 口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教育信息 | 东宝镇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 0839-6558021 | |||||||||
| 医疗卫生 | |||||||||||
| 社会保障 | |||||||||||
| 促进就业 | |||||||||||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 情况 |
口法律 口行政法规 口地方性法规 口规章 口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情况通报,3-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 东宝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生态环境 |
监督检查情况 (特指监督检查结果,不含 动态类信息) |
口法律 口行政法规 口地方性法规 口规章 口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公共卫生 | |||||||||||
| 安全生产 | |||||||||||
| 食品药品 | |||||||||||
| 产品质量 | |||||||||||
| 招考录用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口法律 口行政法规 |
1.《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实时公开 | 东宝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 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 30号)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次年1月31日前公开 | 东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 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其他 |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2.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 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 发〔2019〕5号)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次年4月1日之前 | 东宝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4〕46号)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年度目录(动态调整)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政策解读 |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 料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1.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 二条 2.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 定》第九条 3.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 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自政策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宝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特色产业发展补贴、大豆种植补贴等政策信息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 3.《四川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号)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0839-6558021 | |||
|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信息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2.《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东宝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宝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 0839-6558021 | |||
| (2025年6月制) |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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