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龙源镇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龙源镇 发布时间: 2025-06-27 17:48 字体: [ ]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629810

其他文件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十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629810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629810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相关业务办公室


0839-6629810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业采伐许可等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行政强制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制止、铲除;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且情况紧急时的强制避灾疏散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行政处罚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村镇规划修建住宅的处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草、杂物,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等7项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其他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公共服务

涉及社会救助、扶贫、养老服务就业服务、社会保险、自然资源、公共法律服务、救灾、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公共文化服务、安全生产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相关业务办公室


0839-6629810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预算法》第十四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政所


0839-6629810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其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政所


0839-6629810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政所


0839-6629810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0839-6629810

教育信息

教育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0839-6629810

医疗卫生

医疗卫生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0839-6629810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0839-6629810

促进就业

就业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0839-6629810

应急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及时公开

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生态环境

监督检查情况(结果)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839-6629810

公共卫生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便民服务中心


0839-6629810

安全生产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食品药品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产品质量

行政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0839-662981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次年1月31日之前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629810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R行政法规

R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其他依据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次年4月1日之前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0839-6629810

权责清单

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23号)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建工作办公室

0839-6629810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剑阁县龙源镇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综合办公室

0839-6629810

(2025年6月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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