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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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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非涉密文件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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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单位公示栏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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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信息 |
县域教育发展规划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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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 |
学校数据、适龄学生数据、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 |
法律 行政法规 |
1.《统计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教育股 人事股 |
(0839)6601345、66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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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执法 |
行政许可 |
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和变更、义务教育缓学休学、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民办教育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的审核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76条、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第54条、第55条,《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运行使用办法(试行)》(川教〔2013〕84号)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11条、14条,《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13条、19条、20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9条、14条、第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54条、56条、57条、76条、77条,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教育股 学前与民办教育股 人事股 安全事务中心 |
(0839)6602100、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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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对学校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对教师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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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示栏 政务微信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 |
教育股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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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教师,强制性收缴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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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
对依法举办文学、艺术、体育等专业技能训练的社会组织、老年大学、托管机构等公益事业提供技术帮助和评估指导。 |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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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务微信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教育股 体卫艺股 |
(0839)6601345、66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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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
财务 信息 |
预算决算 |
教育经费投入项目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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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计财股 项目办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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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行政事教育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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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其他……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学校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计财股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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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政府教育事项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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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项目办 学生营养改善中心 |
(0839) 6601345、660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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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生信息 |
乡村振兴 |
义务教育保障措施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其他依据…….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微信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乡村振兴办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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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
促进教育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的推行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其他依据……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办公室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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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校园安全管理措施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学校安全事务中心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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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法律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教育资助中心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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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 |
教师公开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教育服务岗位遴聘,职高毕业学生就业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款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人事股 教育股 学生营养改善中心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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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 |
办公室 |
(0839)660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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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其他依据……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政策法规股 |
(0839)660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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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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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剑阁县教育局 |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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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
剑阁县教育局 |
实体公开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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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新闻发布会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务微信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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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策落实情况 |
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体育课、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体育教师、体育场地、条件保障等);学校体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师配备、体育经费投入和体育场地设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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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 |
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评和年度报告,第二年1月31日前完成网站公示 |
教育股 |
(0839) 66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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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
督导部门组成、督学名单;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内容、责任区划分和责任督学名单、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的办法、指标体系、督导评估报告 |
法律 行政法规 |
《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
剑阁县教育局 |
政府网站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督导室 |
(0839)660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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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