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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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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规章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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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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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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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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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剑门关镇 |
政务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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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 |
各级统计机构 |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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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林业采伐许可等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1.《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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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对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村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村镇规划修建住宅的处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粪便、垃圾、柴草、杂物,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等7项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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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制止、铲除;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且情况紧急时的强制避灾疏散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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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村能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
其他 |
剑门关镇 |
便民服务中心(点、室) |
长期公开 |
便民服务中心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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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财政所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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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剑门关镇 |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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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生信息 |
乡村振兴 |
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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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其他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实体公开栏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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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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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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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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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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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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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
监督检查情况(特指监督检查结果、不含动态类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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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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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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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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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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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次年1月31日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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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
行政法规 其他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其他依据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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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
年度报告 |
其他 |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次年4月1日之前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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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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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
剑门关镇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0839-675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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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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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