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发布机构:剑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0-11-03 13:19 字体: [ ]

一、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0第三季度对剑阁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龙王潭饮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监测当月达标取水量60万吨,无超标取水量。监测当月水质达标率为100%,无超标现象。本月水质与一季度及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1-1、表1-2、表1-3

1-1   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结果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水质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2020年第三季度

2019年第三季度

剑阁县

龙王潭饮用水

地表水

100

100

注:1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

2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特定项目80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1-2  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监测当月取水量(万吨)

超标水源地监测当月取水量(万吨)

是否超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龙王潭饮用水源

60

0

1-3  2020年第三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同期比较表

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

规定水质类别

2020年第三季度

2019年第三季度

龙王潭

二、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0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92天,其中优82天,良10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第三季度县城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浓度同期相比有所上升,其他污染物平均浓度有所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2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6%;二氧化氮(NO2)浓度为1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6%;二氧化硫(SO2)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3%;臭氧(第90百分位值)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值)浓度为0.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于2020第三季度对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地表水控制断面隔月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石羊村(清江河)、大桥村(清江河)、金刚渡口(西河)、剑公村(闻溪河)四个监测点位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统计情况见表3-1、表3-2

3-1  2020年第3季度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时间

是否超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规定水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石羊村(清江河)

2020年第三季度

大桥村(清江河)

金刚渡口(西河)

剑公村(闻溪河)

3-2 2020年第三季度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与去年同期比较情况表

监测点位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20年第三季度

2019年第三季度

石羊村(清江河)

大桥村(清江河)

金刚渡口(西河)

剑公村(闻溪河)

劣Ⅴ类

四、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监测

2020第三季度对金银渡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金银渡断面所测项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本月水质与上次水质监测,无明显变化。统计情况见表4-1、表4-2、表4-3

4-1   2020年第三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名称

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超标项目

2020年第三季度

金银渡断面

100

-

注:1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2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23项。

4-2  2020年第三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是否超标

超标项目及超标倍数

规定水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金银渡

4-3 金银渡生态补偿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比较表

监测点位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20年第三季度

2019年9月第三季度

金银渡断面

五、功能区噪声监测

剑阁县环境监测站于2020第三季度对县城区五个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宝龙山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1类标准、2#怡品景苑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2类标准、3#剑门人家公租房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3类标准、4#环保局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a类标准、5#沙溪坝火车站昼、夜间等效声级符合4b类标准统计情况见表5-1、表5-2、表5-3

5-1   2020年第三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名称

达标率(%

2020年第三季度

1#宝龙山

100

2#怡品景苑

100

3#剑门人家公租房

100

4#环保局

100

5#沙溪坝火车站

100

注:1噪声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

5-2  2020年第三季度功能区噪声评价结果

监测点位名称

是否超标

规定功能类别

实测类别

1#宝龙山

1

1

2#怡品景苑

2

2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4#环保局

4a

4a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5-3  2020年第三季度功能区噪声状况同期比较表

监测点位名称

规定类别

监测时间

2020年第三季度

2019年第三季度

1#宝龙山

1

1

1

2#怡品景苑

2

2

2

3#剑门人家公租房

3

3

3

4#环保局

4a

4a

4a

5#沙溪坝火车站

4b

4b

4b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