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剑阁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印发〈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我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4〕364号)、《四川省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车治〔2014〕1号)、《四川省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车治办〔2014〕1号)精神及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领导责任落实到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剑阁县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侯 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来平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管登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 翔 县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李 霞 县发改局统筹办主任
王治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红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大波 县审计局副局长
何 斌 县国资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管登凯任主任,县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李翔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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