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已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剑阁县义兴七加种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3000万元
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义兴乡工农村三组
建设单位:四川七加农牧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约34542平方米;其中通道及绿化隔离带占地面积约17110平方米;进场道路占地面积约1990平方米;分娩舍占地面积约4916平方米;公猪舍占地面积约1569平方米;配怀舍占地面积约1722平方米;后备舍占地面积约1116平方米;消毒舍占地面积约288平方米;管理房占地面积约437平方米;饲料房占地面积约272平方米;隔离舍占地面积约208平方米;年存栏母猪3300头。配套道路、场区围墙、排水、供电、粪污收集管网、调节池、异位发酵床、绿化设施等,外购饲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七加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义兴乡工农村三组
联系方式:15883556792 夏先生 邮箱:601896743@qq.com 邮编:62833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28-83310179 杜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附件)
2.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四川七加农牧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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