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市财政工作安排,经剑阁县财政局汇总,2014年剑阁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412万元,较2013年年终决算2423万元减少11万元,下降0.4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下降1.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80万元,与2013年持平。
剑阁县财政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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