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2019-4
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剑发改发【2018】92号批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剑委办【2017】88号文件规定,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取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抽取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项目名称 | 剑阁县清江河大桥、剑门河大桥等七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
建设地点 | 剑阁县下寺镇 |
实施时间 | 120天(日历天) |
工程规模 (或标准) | 剑阁县清江河大桥、剑门河大桥、渡口大桥、沙溪沟桥、龙江大道沙溪沟桥、马家沟桥、沙溪坝清江河大桥等七座桥梁维修加固工程 |
其他 |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②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监理证原件到达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需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成功缴纳足额保证金。
(5)为确保公平公正,所有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资格且不予退还保证金,还将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黑名单”。
三、报名及保证金
(1)报名、获取文件、缴纳保证金网址: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子页(http://ggjy.cnjg.gov.cn)免费注册为投标企业后登录,网上免费报名、下载文件,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 月22日发出公告之时起至2019年1 月24日18 :00时截止。
(3)提交保证金(到帐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1 月24日18 :00 时截止。
(4)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固定价抽取申请人在报名时免费获取文件。(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指南”中查看)咨询电话:0839-6601831, 0839-6601813。
(5)发包价和保证金金额(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发包价) | 保证金(发包价的5%) | 备注 |
监理1 | 固定价 | 9.6 | 0.48 |
四、抽取活动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五、现场抽取程序:
(1)本项目签到起止时间: 2019 年1 月25 日9:00时 至2019年 1月25 日9:30 时。
(2)本项目随机抽取地点:项目业主在有关行业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公开进行固定价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3)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提供相关资料经现场项目业主和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先由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随机抽取顺序号,再由项目业主随机抽取1个顺序号作为中选号并发放中选通知书。
(4)申请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原件(市政专业);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⑨以上所需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5)项目业主随机抽取1个顺序号作为中选号并发放中选通知书。
(6)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列入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黑名单”。
六、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08123573
附件: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剑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9年1月21日
附件
一、工程(监理)固定价随机抽取申请函
(业主单位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标段固定价抽取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固定价抽取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抽取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随机固定价抽取时所派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固定价抽取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同时承担另外的工程(监理),否则自愿放弃抽取和中选机会。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项目业主通过固定价抽取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监理)。
2、签订正式合同后,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
3、签订正式合同后,自愿将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我方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项目业主没收保证金的处罚。
4、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谈判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必须是谈判申请函中的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谈判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