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文旅体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剑阁县文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0-01-20 16:00 字体: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简称《条例》)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剑府办发〔2019〕21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185号,邮编:628317,联系电话:0839-5549779)。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文旅体局认真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一)主动公开。2019年,县文旅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件(其中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30条,财政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县文旅体局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积极参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我社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股室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文旅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平台、公开形式、信息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单一,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勇于创新;二是政务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错字漏字等现象。

改进措施为: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室外LED大屏、政务微博等平台,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的接受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编辑信息工作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发,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审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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