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级领导职务变动,根据《剑阁县总河段长制运行规则》《关于设立县级双总河段长、撤销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剑委办函〔2018〕5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委副书记刘强担任县副总河段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大勇不再担任。
剑阁县总河段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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