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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总河段长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副总河段长的公示

发布机构:剑阁县总河段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2-11 14:47 字体: [ ]

因县级领导职务变动,根据《剑阁县总河段长制运行规则》《关于设立县级双总河段长撤销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剑委办函〔2018〕57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副书记刘强担任县副总河段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大勇不再担任

剑阁县总河段长办公室

2020年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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