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剑阁县扶贫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形成“线上+线下”、“物流+电商”的销售模式,扩大消费、促进升级,推进产销对接、消费扶贫、以购代捐、电商扶贫成果转化,现公开招选剑阁县扶贫产品销售中心运营商,诚邀符合条件的运营企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
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扶贫产品销售中心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剑阁县扶贫产品销售中心建设项目是推动我县农特产品、扶贫产品进城、触网的展销平台,面积300余平方米,装修装饰已完成,必要办公设备已购置。按照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统一规划要求,运营县扶贫产品销售中心,年实现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三)项目地点:剑门大厦18楼。
三、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良好的投资能力,成立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运营团队,在销售中心常驻人员稳定在2人以上。
(三)具有成熟稳定的线上电商销售渠道,年线上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
四、招商评审方式
(一)本项目运营商由招商评审组通过评审打分方式择优确定,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运营商,达成投资合作协议后,确定为中选运营商,如不能达成合作协议则由第二候选运营商替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意向运营商只有一家时,经评审获得70分以上,由招商人与其达成运营合作协议后,确定为中选运营商;如达不到70分,则由招商人重新招商。
(二)项目中选运营商确定后,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商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运营商无异议,则确定为正式运营商,并与招商人签订项目运营协议书(运营合同)。
(三)各意向运营商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项目测算、资料准备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招商评审组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1人、县商贸合作中心1人、县农业农村局1人、县扶贫开发局1人、县财政局1人共5人组成。监督人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
五、报名须知
(一)申报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招商保证金4万元(肆万元整)。中选人自愿放弃项目,则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选人缴纳的保证金,招商人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一次性不计息退还;中选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经营期限届满时一次性不计息退还。
(二)项目市场拓展、电商平台开通及运营等由运营商自行负责。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人公司加盖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鲜章的资信等级证书和与项目运营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证明。
4.招商保证金银行缴款凭证。
5.书面承诺书(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五)以上所有资料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一经核实不属实,将取消本次招商资格,同时不退还招商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7:30以后不再受理。
七、报名地点
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电子商务服务股(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7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剑阁县政府网站发布。
九、招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力方
联系电话:0839-6602699
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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