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对县政协第十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回复的函

发布机构: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0-12-29 17:26 字体: [ ]

姚晓明委员:

你提出的《切实保护剑门关自然遗产禁止一切形式的商业开发的建议》(第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剑门关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2003年7月,县委县政府整合县旅游局、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职能职责,成立了“剑阁县剑门关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及剑门关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对景区造成严重破坏,县委县政府整合资金3.5亿元,按照国家4A级景区标准进行恢复重建,实施了规划、拆乱、修关、建道、作文、配套、绿化、治污等八大工程。2010年,剑门关景区被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3年,县委县政府整合资金4.5亿元,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对剑门关景区进行提升,2015年7月被评定为国家级5A级旅游景区。

剑门关旅游景区从一般景区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规划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风景名胜区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剑门s蜀道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坚决制止滥砍滥伐、乱修乱建等破坏自然生态和文化遗迹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景区保护和管理,为以剑门关为核心的剑门蜀道成功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打下良好基础。

感谢你关心和支持剑门关景区发展,欢迎你持续给予关注和指导。

(联系人:刘少亮;联系电话:6750993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