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扶贫一线教师部分岗位笔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扶贫一线教师的公告》要求,结合本次报名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扶贫一线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1的考生均应参加笔试、面试(即报考岗位编码为2018401、2018402、2018403的考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岗位编码为2018404、2018405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请关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面试公告。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8年12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8年12月19日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8日(9:00-16:3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剑阁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教育局三楼)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负责审查的有关部门留存。
(三)面试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将于2018年12月26日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12月8日(9:00-16:30)。
2.领取地点:剑阁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3号剑阁县教育局三楼)。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和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缴费
根据发改价[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三、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教育局及其它相关单位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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