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考核
主要包括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专项扶贫和平时工作
结果考核
主要包括脱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
我省已启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11月10日,记者从在成都举行的2020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动员培训工作会上获悉,年度摘帽县完成摘帽任务且综合评价好的,可获1000万元奖励。
我省161个县市区有扶贫任务。县市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如何,是每年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委政府的考核既看过程,也看结果。过程考核,主要包括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专项扶贫和平时工作;结果考核,主要包括脱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等4项内容。
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严格遵守结果导向。161个县市区按“已摘帽县、年度摘帽县和非贫困县”分3类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发现问题较多、发现问题突出”4个等次。
评价结果为“好”的县市区,将获得奖励:已摘帽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非贫困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我省还将依据考核结果,评选部分市县乡以及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予以通报表扬。
对综合评价为“发现问题较多、发现问题突出”的,我省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后,对相关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不作为不担当、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问责追责;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除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外,我省还将对省内对口帮扶涉藏地区和彝区贫困县工作、贫困村“五个一”帮扶工作、省直部门(机关)定点扶贫工作、扶贫专项工作、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同步开展考核。(记者侯冲)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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